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市中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正式劳动合同(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证或备案)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青务工一年以上;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
4.在青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6.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提供户籍、年龄证明;初中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7.初三第二学期不接受借读申请。
申请材料:
学生父母在青正式劳动合同(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证或备案)或营业执照;
学生父母在青工作单位证明(须注明工作起始时间);
学生父母在青暂住证;
学生父母在青房产证或正式租房合同;
5.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入小学一年级需提供户口簿;入初中一年级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外地户口,想在贵阳上高中
2017异地户口上学政策: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