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发票的个体户发工资时还扣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 :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条规定的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二、年度终了后,查账征税的代开货运发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不得从已核定税额中扣除。
超过个税起征点的工资需要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