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期满后可以留在行政单位也可以选择事业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1、各地要以鼓励“三支一扶”人员留在基层为重点,完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流动政策,畅通流动渠道,加强流动服务。
2、要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4、要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等方式向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推送“三支一扶”人员,扶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落实考研加分等政策,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多渠道发展。
5、及时将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重点跟踪培养,构建短期与长期相结合、服务与工作相配套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系。
扩展资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财政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 (农牧、农业)厅(局、委)、卫生健康委、扶贫办(局)、团委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主要任务:
1、聚焦脱贫攻坚,优化选拔招募结构。
要聚力脱贫攻坚主战场,进一步突出招募重点,招募名额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招募岗位继续向扶贫和支农类岗位倾斜,新增招募名额主要用于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实施招募计划单列。
各地要按照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名额,结合基层开展精准扶贫、实施乡村振兴等实际需求,合理编制年度招募方案,科学设置招募条件,优化招募人员结构。加强招募组织宣传,通过政策宣讲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报名参加招募,切实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质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选拔考试,保障考试安全。中央有关部门将建立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调剂制度,对未完成招募的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向其他省份进行调剂。
2、加强培养使用,促进作用充分发挥。
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中央将继续支持各地开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全年培训8000人次,专项培训计划另行下达。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职能优势,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
各地要指导基层服务单位严管厚爱“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传帮带”,加强政治引领和约束监督,鼓励他们担当作为,在基层锻炼成长。
要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有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积极参与开展网络扶贫工作,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
3、提高补助标准,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自2018年9月1日起,中央财政提高“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标准。西部地区按每人每年3万元给予补助,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按每人每年4万元给予补助;中部地区按每人每年2.4万元给予补助;东部地区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2019年中央财政对调标进行补发,补发范围为本通知印发时仍在岗服务的国家招募计划内“三支一扶”人员。
地方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可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各地要按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关心关爱,创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环境。
各地要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基层安心服务。
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等活动,思想上加强沟通,生活上加强关心,工作上加强指导,激发“三支一扶”人员投身基层干事创业热情,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要积极做好在艰苦边远地区扶贫一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风险保障机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三支一扶期满后可以继续留任的。
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一般是转入正式编制)。
为了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服务期满后安置在基层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安置后最少应在接收单位工作2年,方可调入其它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考取其它事业单位的除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
2017年有8个省份三支一扶期满之后,可以直接转成事业编!
而且是在原单位直接落聘的。
如果你的省份不能转编的话,只能去考国考事业单位的定向招录了。
竞争压力会小很多,比较容易考,也是把三支一扶做跳板了。
你好!村官和三支一扶在服务期满之后是可以继续留任的。
村官在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年龄未超过30周岁(截止每年9月底)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1期。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如果对我的解答还算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好评吧,有什么法律问题还可以进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咨询,您的肯定是对我的最大鼓励!
我也想知道,请问楼主这个问题解决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