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问一下是怎样无偿得到 是否属于政府补助也就是政府无偿划拨 得视情况分别处理
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情况,处理方式差不多。
1、国家无偿划拨的,这个按准则规定,要作为“政府补助处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处理),按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入账: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其他人无偿赠送的,作为接受捐赠利得处理,同样要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必须上交土地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经营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会计处理,“钱过无痕”已作说明,不做讨论。
税务处理,“钱过无痕”提了一个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按面积每年交一次的,相关规定如下: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还有一个契税,是入账时一次性计入无形资产的,税率幅度在3%-5%之间。
营业外收入-赠予
税点你得打电话给税务问。
政府划拨还是别人赠与?有没有其他交换
按名义价值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