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驾期间开车如何处罚

增驾期间开车如何处罚
2025-03-25 16:52: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按照没有携带驾驶证处理,可以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扣车到你拿驾驶证领车为止;还要支付拖车/代驾费、停车费到领车。

只要驾驶证没有上缴就可以开车。驾驶证上缴后到发新证期间不能开车。

拓展资料:

驾驶证增驾条件

申请增驾准驾车型的,需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

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现准驾车型资格要在三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前的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年龄要在24至50周岁。

申请增驾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经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三额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年龄要在24至50周岁。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经取得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前五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年龄要在26至50周岁。

提醒需要增驾更高车型的朋友,需要达到相应的要求后,才可以增驾。还有就是C1驾驶证不能直接增驾A2驾照,需要增加B证后,再增驾A2。

参考资料:

驾照增驾_百度百科

回答2:

增驾期间,如果原来的驾驶证还在自己手里,则依然可以驾驶准驾级别的车辆,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下,会被当做无证驾驶处罚:

(1)原驾驶证还在,但是驾驶超出准驾级别的车辆;

(2)原驾驶证被收回但是新的还没有拿到的情况下开车。

对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具体的处罚决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_百度百科

回答3:

只要驾驶证没有上缴就可以开车。驾驶证上缴后到发新证期间不能开车。否则按照没有携带驾驶证处理,可以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扣车到你拿驾驶证领车为止;还要支付拖车/代驾费、停车费到领车。

给你个建议,你在增驾前,按照丢失流程补办一个驾驶证,补办驾驶证和你原来的完全相同,有效期也一样,就是发证日期不同。虽然理论上以前那个失效了,但是一般交警只会看驾驶证介质的真伪、姓名车型、领证日期的真伪。增驾上缴驾驶证必须是有效证件,所以增驾的时候把这个补办的交上去。原来的那个你可以留在手中,应付检查。

1、【违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扣车罚款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4、【扣分依据】《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条第5项:“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5、【及时归还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