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数额达到1000元就可以按盗窃刑事犯罪处理。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1、盗窃罪在修正案8之前为纯粹金额犯,全国各地在500元-2000元之间
2、现在多次盗窃、扒窃、入室盗窃的情形可以不考虑金额,同样构成盗窃罪
一般是500元就可以归入《刑法》调整,也就是说可以算是犯罪了。但是法律对此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通。所以这要看各地有没有对此项有变通的规定了。
盗窃500元以上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