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未曾开始的故事,却有痛与泪,朋友们,帮帮我吧

2025-01-19 03:24:10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从你的每个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你的痛苦。如果说世界上做难以抗拒的是什么?那就是爱。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别人会说爱是一种毒药了,因为它会令你上瘾。有是它能令你得到满足,有时它又会让你痛苦,这就是爱的无奈吧!
一见钟情的爱,一直到现在仍没有改变,我个人觉得这也是爱到极深的程度了。我想你是真的爱上她了。可是你自己问问你自己的心,你了解她吗?连了解都不深,爱又能怎样,这只是给你和她制造了隔阂。你的无助我也明白,可凡事都是要靠自己去明白的,女孩在Q上对你的态度很强硬,也对你说做朋友就好。这无疑给你带了很大的打击。
可是你们连共同语言都没有,如何能拉近你们的关系呢。我认为你不应该沉浸在悲伤里,而是应该约她出来,心平气静的再谈一次,向她坦白你的感情,告诉她你是真的喜欢她的,请她试着和你交往,如果她仍然不能喜欢你的话,那你愿意祝福她!
如果她拒绝了你,我想你就放弃吧!因为她没有给你机会,没有相互喜欢的感情怎能说是爱呢?至少你为她付出了,喜欢过了她,这就足够了。
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一见钟情,二见伤情,三见逝情。
你是初恋吧!初恋是很少能海枯石烂的,这只能说是对她的一种迷恋,就像是现在的初中学生,他们不懂什么是喜欢,他们只知道看到喜欢的女孩会心跳,会无措。其实那只是他们的悸动,迷恋,而并非真正的喜欢。
或许她已经有了喜欢的男孩,那你就应该祝福她,她的幸福不就是你的幸福吗,这是一种爱的无畏境界。
我知道你一定会很难受,感情是不会那么容易就割舍的,但是我告诉你,伤痛总是会随着时间而逝去的,那时你一定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自豪。
西方的神话故事说,女孩是男孩的一根肋骨而制成的,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根肋骨,你一定会找到你的另一半。
如果她答应了。那你不要太高兴。我不太认同 woaifeifan的话,喜欢是很神圣的事,而不是泡妞。你应该平时多了解她,关心她,每天发一个信息给她,我建意不要经常送花,否则她会觉得你是一个很爱花钱的人,这会使你在她心里的影象不好。假日时,多与她去她喜欢的地方玩,一点一点慢慢来,不要心急,至于她会不会对你日久生情呢,这就要看你能不能让她感动了。
只是个人意见,嗯。。。。希望你能幸福!

回答2:

时间会冲淡一切的 !这个世界本来就这样 爱和被爱 老是那么模模糊糊!

回答3:

小意思。
现在听别人说放弃,你以后还有更多的还女人等你,等等只类的话那都是些屁话。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来告诉你吧,

保持你现在的状态,首先不是没机会哦,有机会,当接下来的每一步你会走得非常痛苦,当你一定要忍受着,
你们认识不久吧,你可以继续和她做朋友的关心她,当不要每天,一星期联系一次,有时候可以搁2星期联系一次。就关心关心,让后自己改做的时候还是去做,如果真的太难受了,工作都没心了,那么就找到她上班的时候,找个花店,每天或没星期一次让那花店老板去送给她,绝对不能让她知道谁送的,建议你就预定半年吧,让后每次哟她出来吃个饭,完点花样,浪漫点。吃饭以后就去放烟花等等之类的,感觉她,这个过程中千万不能表白,不能说舍不得哦。

其实这才是正真解决你的问题的办法。这样首先你会感觉自己还有机会,不会这么痛苦,然后这样做即使追不到,也可以让你心里舒服些,为了她做了些事。以后会慢慢的忘记的,相信你们都认识不久,她不了解,你慢慢让她了解应该是有机会的。不一定有机会,只要你做得好,千万不能让她知道你有多么的爱她,让她去感受,绝对不能冲口里说出里。那样你就没戏了哦。祝你幸福,追到她,我看好你。

回答4:

如果真的很喜欢他,就不要放弃,不要再表白了,对她好,细节上都要好,她会找回你的

回答5:

啊!太好了邹老师要在班级举办一场辩论会。对我这位能言善辩的小女孩来说,又是一次大显身手的好机会。

这次辩题是“读书是否有益”。正方观点是“读书有益”而反方观点是“读书未必有益”,正反双方辩手由同学自由选择。面对“读书有益”这一似乎颠覆不破的真理,大部分同学都加入了正方的阵营,口才好的成了辩手,而普通的同学甘当他们的后援团。而“读书未必有益”这一难于立足的观点,许多同学望而生畏,看到这场面,我毛遂自荐,主动选择了反方,看到我的选择,“文博”苏诗凡,“怪才”张航彬也加入了反方的阵营,稀稀拉拉只有十几位同学勇当我们的后援团,我方势单力簿,形势十分严峻。

辩论开始了,首先正方出场的是号称“百灵鸟”的王颖同学,这可是位重量级的辩手啊,现是市电视台的少儿节目的业余主播,只见她摆出主持人特有的姿势,胸有成竹,开门见山,直入主题“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是否有益不言而喻。”

看到正方咄咄逼人的态势,“怪才”张航彬也不甘示弱,为避其锋芒,他装出一付慢条斯理的样子“读书未必有益,从少管所的调查显示,许多少年犯都是看了不健康的书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难道是读书有益吗?” “怪才”的回答和特有的幽默动作引来了同学们的喝采。

双方围绕着各自的观点你来我往,“文博”苏诗凡,“百灵鸟”王颖,“怪才”张航彬,还有我……轮换上阵,双方针锋相对,场面好不激烈。

慢慢地我方却占据了主动,为了巩固我方已取得的大好形势,我抛出了最具时尚的观点“如今是高科技时代,我们获取知识的渠道很多,电视和英特网提供给我们足够的知识营养,难道我们非得要看书吗?”我正在得意时,我方辩手邱少杰不知怎的,突然冒出一句:“对,动画片蜡笔小新里就有很多不良的东西,大家可不要学啊!”。这下可好,对方“百灵鸟”王颖立即抓住邱少杰的把柄说:“既然如此,我们就得少看电视多看书。”看到我们阵营出的糊涂虫,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心里暗骂这个邱少杰,关键时候出了错。突然我灵机一动:“对方辩友,今天我们辩题是‘读书是否有益’而不是‘看电视好不好’”。终于,辩论会的节奏又回到我方的控制之下。……

经过了两节课的激烈辩论,辩论会结束了。邹老师做了总结性发言:“今天正反双方辩手都积极发言,双方围绕自已观点,力抒已见,有理有据,表现都非常出色,双方各有千秋,难分上下。但从控制辩论会的整个场面来看,反方表现得更为出色,我认为这次辩论会的胜者是反方。”

“Ye! Ye! Ye!”我方同学都为我们的胜利欢呼,我非常高兴,非常快乐,非常激动。

回答6:

继续追求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