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以上就是公务员的概念及范围。
第六节公务员(了解)
一、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我国公务员的范围限于在行政机关系统任职的人员,即在行政机关系统工作但不包括其中的工勤人员。所谓工勤人员,如打字员、清洁工、修理工等,是在国家行政机关内从事后勤杂务的人员。
我国公务员不仅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而且还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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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
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