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职能是干什么的?

2024-11-29 02: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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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审计的工作一般包括哪些

回答2: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瞀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增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杭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
  (七)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
  (八)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九)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
  (十)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二)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回答3:

审计岗位职责审计经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审计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抓好审计资料的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
2、 负责人员配备,人员考核和审计人员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工作。
3、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 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审计计划和其他审计事项。
5、 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最后复核。
6、 评价审计结果,确定终审结论。
7、 完成审计报告的最终修改,签发审计报告。
审计主管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审计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审计人员完成各项审计计划和其他审计事项。
2、 参与制订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
3、 参与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 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5、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成审计底稿全面复核。
6、 初定审计结论,草拟审计报告。
审计员职责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审计主管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审计计任务和其他审计事项。
2、 参与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3、 客观、公正、准确地实施各项审计程序。
4、 编制、归类、整理审计资料,协助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5、 协助拟定初审结论,参与草拟审计报告。
6、 负责审计底稿的归档和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