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
坍塌事故、冒顶片帮 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 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
:1.人的不安全行为。例如: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
2.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_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等。
3.管理上的缺陷。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等。
4.环境上的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一是人的思想不够重视,安全意识差;
2、二是机械设备安全保护性能差,施工人员在操作当中不规范;
3、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措施:
1、提高自我意识,完善机构;
2、健全制度,严加防范;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56.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哪几种?
答:按责任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为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