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 4P理论内容:
1,产品(Product)
注重开发的功能,要求产品有独特的卖点,把产品的功能诉求放在第一位。
2,价格 (Price)
根据不同的市场定位,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产品的定价依据是企业的品牌战略,注重品牌的含金量。
3,渠道 (Place)
企业并不直接面对消费者,而是注重经销商的培育和销售网络的建立,企业与消费者的联系是通过分销商来进行的。
4,宣传(Promotion)
很多人将Promotion狭义地理解为“促销”,其实是很片面的。Promotion应当是包括品牌宣传(广告)、公关、促销等一系列的营销行为。
4P理论:又称“市场营销组合”,就是企业的综合营销方案,即企业针对目标市场的需要对自己可控制的各种营销因素(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的优化组合和综合运用,使之协调配合,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简单地说,市场营销组合是指企业可以控制的各种市场营销因素的综合运用。
由于市场因素的多种多样,纷繁复杂,人们为了便于分析,曾提出各种分类方法。目前最为流行和受到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方法是美国营销学家E.J.麦肯锡提出的,即把各种营销因素归纳为4大类:产品(Product)、价格 (Price)、分销 (Place)、促销(Promotion),故简称“4P”。所谓市场营销组合,也就是4个“P”的适当组合与搭配,它体现着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的整体营销思想。该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
近年来,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许多国家政府干预加强和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使市场营销理论有了新的发展。1986年,菲利普·科特勒提出了新的理论,他认为,企业也能够影响自己的营销环境,而不应只单纯地顺从和适应环境。因此,营销组合在“4P”基础上,还应再加2个“P”,即政治力量(Politic 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成为“6P”,后来科特勒又提出了“10P”营销组合理论。
营销组合概念的本质不在于确定哪些因素是影响因素,那些不是影响因素;哪些因素企业可以用,哪些因素企业不能用;而在于企业对于所有可控因素的综合运用。它所追求的是1+1大于2的整体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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