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父母无房可以以“投靠子女”的理由将户口迁入子女的户口簿。手续如下:
(一)子女去派出所开出自己自该城市连续工作满五年的证明(也叫“连续缴交社会保险金不低于五年”证明);
(二)子女凭上述证明去当地公安分局领取“户口准入证明”;
(三)父母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出“家庭关系证明”,该证明要证明三个内容:1、父亲和母亲是夫妻关系,2、父亲和子女是父子父女关系,3、母亲和子女是母子母女关系;
(四)父母凭子女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开具的“户口准入证明”在父母户口原籍所在地的派生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明”,该证明原籍派出所封口,持证人不得私自拆封;
(五)子女陪同父母带好“户口准入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和子女的户口簿、三个人的身份证去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进户口,派出所的户政管理人员核对以上资料后会在电脑里做修改,让您父母的户籍迁入子女的户口簿,同时更改您原来户口簿上的有关资料;
(六)如果父母要修改身份证上的地址信息,得换发子女所在地的身份证;如果父母不打算变更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也可以不换身份证,换发身份证,每张收取工本费40元。
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