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1、当地城镇户口,可在户口地转成个人方式缴纳社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
2、办理转移时,如存在欠费的,需要补缴后,才能办理转移,正常办理停缴手续的不需补缴。
3、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
扩展资料:
社保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账户分类
社保个人账户:独立自然人在当地社保中心开办的个人名义的以社会保险为福利待遇的个人账户号。
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养老账户。其他的包括(生育、工伤、失业等皆存于社保中心。)
查询说明
个人账户查询
(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1234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养老保险查询
在各城区社保所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或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养老保险问题
1、身份证号码重复:
1) 一人多帐户。产生原因主要为职工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续保手续。请及时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妥个人账户转移、合并手续。
2) 身份证号码重复。发现此类问题,请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最后办理中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系本人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请到公安户籍中心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
3) 用人单位申报时填写错误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发现此类问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2、提示未进入本系统或身份证不存在或银行帐号不存在:
1) 身份证号码或银行帐号输入错误。
2) 属于查询范围以外人员。
3) 身份证号码与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4) 更换银行帐号,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账号更改手续。
5) 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改手续。
6) 属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7) 属于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外籍员工。
查询范围转入
每年4月底之前的转入缴费年限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每年5月以后的转入缴费年限不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
数据安全性
公网与内部业务网络物理割断,您查询的养老保险账户非实时数据,系前二个月的信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个人账户
可以的。
1、当地城镇户口,可在户口地转成个人方式缴纳社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
2、办理转移时,如存在欠费的,需要补缴后,才能办理转移,正常办理停缴手续的不需补缴。
3、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
扩展资料
个人社保的办理条件
社保是对保障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不是简单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问题。因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经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么医保对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寿命长,那么他领的养老金就远远超过他的缴费金额。
那么如何办理社保,办理社保要注意哪些事项就成为了百姓关心的问题。
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保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种办法参保的条件,按照文件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
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
实际上就一个前提: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城镇才有档案,能存到职介或人才;外地城镇的存当地职介或人才,也可以通过当地职介或人才办理自己缴费参保;农村户口没有档案,暂不能按此办理个人参保)。
如果市民对社保的办理还是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咨询,毕竟各位办理社保过程中会有一些细微额差异。同时,市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给市民办理社保的公司一定进行举报。
查询方法
社保中心查询
社保卡信息可在市劳动保障信息查询系统的触摸屏进行查询,触摸屏分布在市各区劳动保障局服务大厅、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就业管理局服务大厅以及大部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通过触摸屏,可查询个人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触摸屏打开市劳动保障信息查询系统首页后,选择【社会保障卡】按钮。进入社会保障卡应用登录页面。插入社保卡。通过触摸屏的数字键盘输入社保卡密码,点击【确认】按钮。若有错误请根据系统提示重新输入密码,若验证成功系统将进入用户操作部分。
如密码输入错误可通过【删除】、【重置】按钮修改。登录成功后选择要查询的内容进行查询。包括卡基本信息查询、公共数据查询、就业与失业查询、社保保险查询、医疗保险查询、低保和优抚查询、生命与健康数据查询。
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以当地社保局的以公布为准),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个人账户查询密码统一被初始化(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社保
可以。
办理手续:
1、当地城镇户口,可在户口地转成个人方式缴纳社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
2、办理转移时,如存在欠费的,需要补缴后,才能办理转移,正常办理停缴手续的不需补缴。
3、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
扩展知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企业交的社保可以转成个人缴纳,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条件: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登记:
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变更缴费登记:
缴费人变更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更户籍类型需提供)。
停、续保手续:
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见底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缴费人缴费已满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
1、当地城镇户口,可在户口地转成个人方式缴纳社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
2、办理转移时,如存在欠费的,需要补缴后,才能办理转移,正常办理停缴手续的不需补缴。
3、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
有任何社保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