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签的劳动合同社保4月生效?

这样3月份的社保不是少了一个月吗??合法吗?
2024-11-29 10:58: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这需要看是在那天正式签订合同入职的,按照规定,每月25日之后就不可以再缴纳社保了。所以正常是按照15号为分界点,15日前签订合同入职的公司当月必须帮员工缴纳社保,当月没缴纳的下月补缴,15日之后入职的,可以到下月再缴纳。

  2. 公司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回答2:

社保缴纳确实是延后办理的,你当月入职,公司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社保费只能在下月缴纳。你只要记住在公司做了几个月,当离职时候查一下公司是否按月足额缴纳了社保费,如果有欠缴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的。

回答3:

如果你是3月初进的公司,公司应该给你加缴当月社保,如果是月末,那么公司可以当月不给你加缴,以15日为中介线,因为社保25号以后就不可以当月操作了。
如果是月初没有帮你加缴,你可以要求公司帮你补加。

回答4:

劳动合同应当在双方签字的时候生效,但是如果公司坚持要后延一个月生效,明显是强加给员工的不平等条约,违反劳动合同法,但是这种事你如果去投诉,不会引起肯定和社会保障局的注意的,白费劲,劳动者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呀

回答5:

不太合法,可是就只是差一个月,建议大事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