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4年后再见肇事者可以起诉吗?怎么做?谢谢

2025-03-24 21:52: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完全可以,致人死亡又有逃逸,已属刑事范畴,无诉讼时限;只要在公安机关立过案,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先向原立过案的公安机关举报,等刑事判决下达时就能提起民事的诉讼。

回答2:

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所以说你这种情况已经超过诉讼时限,你可以起诉,但丧失了胜诉权,也就是说这官司打不赢。

回答3:

具体需要看当时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肇事者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可构成刑事犯罪,但你们没有起诉的,则现在还可起诉。如果只是民事赔偿,在这期间也没有主张过,那么,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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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可以起诉
如果不存在诉讼中止之类情况 你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胜诉

回答5:

可以,肇事逃逸按照刑事案件计算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