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给已离职一个多月的员工多交了二个月的社保,能追回吗?

2024-11-23 06:52: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说明情况,看多缴纳的社保有没有办法退回;

可以退保退费的情况: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败顷分及利息)。

退保所需资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察渣陆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梁携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当得利

回答2:

1,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说明情况,看多缴纳的社保有没有办法退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贺游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卜型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型拍猜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回答3: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所以你要看一看在否在60日之内。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派睁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敬世;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员工多收入的社保属不当得利,应当尘稿岁追回,先仲裁,不行就起诉。

回答4: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这样程序简单一点。

回答5:

员工必须退,因为已经离职了,可以从他的离职工银辩拆资中灶则扣锋枣,必要的时候要给他下个公司协商。如果按照法律程序就麻烦了,没有必要,金额又少。同时你们要和社保商量,看有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