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现行劳动法规定:终止试用期的双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没有提前15天的规定。第二,公司扣罚你的工作没有法律依据。第三,你已经工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你要提供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
不合法,可以到社会养老保障局去投诉。你会得到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