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法律援助”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律援助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当事人需认真、完整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案件及申请理由概述,申请人须亲笔签名及捺指印,并填写申请日期。如本人不具备填写能力,可以请律师代为填写。)
2.一般情况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等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案件受理通知书、刑事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刑事起诉书等证明申请人的纠纷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明文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