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了解代收水费的来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代收水费是属于没有任何盈利的工作,纯属为了业主方便所提供的服务,若要物业公司开发票相当于无故增加了物业公司的缴税点,这是不合理的,物业公司有权拒绝。
供水单位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水费,发票理应由供水单位开出,因此,可以通过物业与供水单位交涉要发票,或者可直接去供水单位领发票,这是业主的权利。
不合理
物业应该开具正式税票
不过一些物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还有现在营改增后税负重
一旦开票就亏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