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对方全责不肯赔钱,能过年审么

2025-03-22 12: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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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能过年审。赔偿和年审没关系,有行政处罚才影响年审。

对方不赔偿可以先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人及保险公司。 

起诉的注意事项: 

1、赔偿执行有保障。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购买了商业险,只要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拿到赔偿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基本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2、赔偿金额高。由律师提供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经过法院审理,赔偿金会严格按照法律计算。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纠纷就是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计算时间可以以伤情稳定,治疗终结为起算点。如果受伤的人做了司法鉴定的,一般以司法鉴定结果出具时间算第一天开始计算。

回答2:

由于种种原因事故没有处理完结,是不会影响车辆的年检的。

公安部第72号令即《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第三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非常明确规定发给检验合格标志的惟一条件是: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因此,按照这一规定,违法行为处理与否,与车辆安全年检完全是两码事,不能“捆绑”在一起,否则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自然是站不住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国家的法律,属于上位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是以公安部令的形式颁布的,是部门规章,属于下位法,两者有抵触,下位法自然应该遵从上位法。
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不能附加条件,公安部的规定怎么能继续设限?还有,《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回答3:

这种交通事故,不影响你年审的。如果违章没有处理就会影响年审!
这种不扣分的行为,是不影响对方年审的。对方年审,保险什么都是齐备的久行了。如果你想维护正义,可以向检察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坐等升级!谢谢!

回答4:

这种小的事故不影响年审的,年审正常进行,但他必须把那200元罚款交了,否则年审是过不去的。
遇到无赖。你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由于对方在24小时内没报案,那么保险就不受理了,你的修车费要他自己掏腰包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面有他的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凭这个就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