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书是死的,人是活的。各地海关有不同的规矩,只要照办就行了。
1.唛头对于海关的作用是用来查明最终目的地,但是显示最终目的地的唛头只是极少一部分,绝大多数只表明了货物规格等,对海关的意义不大,只是增加录单人员及审单人员的工作量,浪费相关人员的精力而已。所以实际操作中一般就不录入唛头了。
2.本来在报关单中要输入运费及保费,以及实际成交价格,这样系统就能自动换算出FOB价(但不显示在报关单上),因为国税局是按照FOB价进行出口退税的。但这样的输入不够直观,而且输入的内容偏多,所以为了省事,出口报关时不需要输入运费及保费了,只要在备注中直接输入FOB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