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劳动法也只是第三十一条给劳动者规定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到期,而并非单方解除合同,因此无须提前30天告知对方。此时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当然无权扣留档案。
当然无权,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了权利扣留你的档案
无权。合同到期默认是中止的。一般公司要续签的话要提前跟你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