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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不执行三包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8-03-21 15:43:15 【发表评论】 【 回音壁】[查看广东的24233条投诉]
经过漫长的等待,诺基亚终于在3月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前给我换了一部新机E50。由于我人没有在成都,因此委托我朋友前去诺基亚取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所以我手机可以重新享受一年的保修。
但是在拿到手机当天,也就是3月20日,我就发现了手机存在两个性能故障,故障详细描述如下:
故障一:播报功能失效。当我收到一条内容为短信,若短信内容中含有“您好”或者“猪猪”的文字,手机里自带的播放短信内容的功能便会失效,“您好”会播放成为“再见”,“猪猪”会播放成为“睡觉”,这是明显的手机主机性能故障,说明书里清楚描述到:播报-播报可以播报收到的文字信息。-选择功能表 > 办公工具 > 播报。选择要播报的文字信息,然后选择播放。……收到的文字信息根本不是“再见”“睡觉”却偏偏要读成“再见”“睡觉”,就说明“您好”或者“猪猪”的文字信息的播放功能失效,就属于《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附录3规定的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问题。
故障二:短信接收时间错误及已发信息发送情况时间错误。这个问题分三方面说明。
1,E50手机默认的开机时间是2007年1月1日09:00,我不去调整为正确的当前时间,如果这个时候我收到一条短信,假设短信发送时间为2008年3月21日上午11:00,在E50手机上短信的发送时间仍然会显示2007年1月1日09:00,显然这根本不是正确的短信发送时间。
2,这种问题还存在于离线、关机状态。如果在2008年3月21日上午10:00,我手机是关机,或者离线情景模式,这时有人在我关机时间给我发送短信,假设我在下午16:00开机,或者选择非离线模式,进入网络,手机上收到短信,显示的发送时间会是2008年3月21日16:00,如果第二天开机,当然也显示为第二天的开机时间,不是实际的发送短信时间。
3,如果我于2008年3月21日10:00给任何一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该用户为关机状态,并且为下午17:00才开机,手机上的发送情况报告应该显示对方收到短信的时间,也就是下午17:00,但是,实际上E50会显示我手机发送短信的时间10:00。说明书上写明:发送情况报告—查看有关已发信息发送情况的信息。但是“发送情况报告”并不能真实的显示发送情况信息,这也属于《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附录3规定的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问题。
因为我刚换新机就出现这两个故障,这属于诺基亚手机主机自身的产品问题,拿到手机当天中午11点多,便去成都市三桂前街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向客户服务工作人员说明并演示了语音播放错误问题,按照NOKIA保修卡内相关“三包”条款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要求诺基亚退货。但是成都三桂前街诺基亚一个女客服声称:这是一个现象,是不是问题她不知道。他们只负责监测15天以内的手机。但对我的手机却不能给一个监测报告,需要向厂家反馈这个问题,第二天才能给我答复。
第二天中午1点20,已经超过一天后,我致电成都三桂前街诺基亚客服,第一次打通电话,要他们查询我E50手机的进展,我告诉他们我手机的串号之后,他们居然说这个手机没有受理,没有这个手机的记录!然后我挂断电话重新打他们的电话,第二次是个男的客服人员接的,说明问题后,很快被一个女客服接了电话,
我问“为什么一天之后仍然没有给我答复”,
他们说“厂家那边没有答复他们,所以就没有给我打电话”。
然后我便问“手机出现的这个问题,手机能够把“您好”读成“再见”,把“猪猪”读成“睡觉”,这难道不是问题?”
她却说,“手机经过检测,没有任何问题,当时拿了一个E50出来,也出现这种现象,语音播放是不是问题她不知道,他们不能出这个检测报告。仍说要等厂家答复,”
我便问厂家电话号码,居然就是中国诺基亚客服热线。叫我自己打电话反馈这个事情。
我问该女客服,“什么时候能够给我答复?”,
他们说,“不知道,反正尽快答复”。
我反驳他们,说如果等个半年给我答复怎么办?到时我要退货,诺基亚就会告诉我,已经超过7天了,不能退货了。
她说“这个时间是厂家定的”。
我说“这个时间不应该我来承担!”
她说“还是要厂家说了算”,我无语,挂断电话致电了4008800123。
诺基亚热线也很“幽默”的,在我说明了我手机是经过二次维修不能正常使用刚换新机,7天内出现故障,要求退货,他们问完我手机故障后,反复问我换机以前的故障,问我以前手机串号,反复问我购买日期,我无语了,问这些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用处,要求他们能够解决现在这个事情,我问什么时候能够答复,他们也说“尽快”,我说我不接收尽快这个答复,我要求两天内给我答复,最终他们同意两天内答复我。
我对成都三桂前街客服中心质疑:
1、作为诺基亚客服服务中心,难道检测手机出现这种问题没有出检测报告的能力?
2、手机出现播放错误难道不是性能故障?非得说是“现象”?难道是因为中国语言博大精深?换个词语意思就变了。
3、还有第一次打进电话居然说没有记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但是该诺基亚客服维修网点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的工作本身就已经出现问题!!!
4、手机出现故障,我要求诺基亚答复,诺基亚却不能给我一个具体的时间,总是拿“尽快”来忽悠我,糊弄我,这样的服务态度有问题!不给我一个具体的时间,等待十天半个月过去了,到时要退货却说超过7天了,不能退货,所以这个尽快有故意拖延时间的嫌疑!
5、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间为什么要我来承担?我已经于换机当天找到诺基亚,说明了这个问题,不管期间解决时间再久,查清问题后,应该按手机受理的时间来计算是否退货,不是按查明问题的时间算的!更不是厂家说了算的。所以,该客服小姐的回答是错误的,服务是有问题的!
除此之外,短信接收时间错误及已发信息发送情况时间错误问题,虽然没有当时给诺基亚说明,但也属于手机性能故障,按照“三包”及相关法律规定也是可以要求退货的。希望通过投诉,可以敦促诺基亚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给予退货处理。
我查阅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手机故障可以退货的法律依据原文全部如下: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第十一条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八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备注:这两个性能故障是诺基亚并没有事先说明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综上所述,我要求诺基亚公司严格执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按照发票价格一次退货。
可以,只要鉴定单还在你手里,没有办理“发票”(在发票背面注明事项和盖章)!就算办了也可据理力争!鉴定单很重要。
不可能,你已经提出更换要求
所有服务是换你提出时间算的,后面的等待时间不算在内,并且新机更换后时间又会按你拿到机子时间来算,仍然可以在3天内退、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