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左右。目前都是按央行基准利率执行,根据贷款类型、贷款期限有所不同。商业贷款1年期利率为4.35%,1~5年是4.75%,5年以上是4.90%;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的利率是2.75%,5年以上利率是3.2%。 而从8月20日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再按基准利率。而从8月20日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再按基准利率执行,而是参考lpr定价,分为1年期和5年期两种期限,所对应的lpr定价不同。
拓展资料:
1,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央行表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2,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9月6日宣布,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决定于9月16日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再额外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在此之外,为促进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再额外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10月15日和11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
3,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2012年中国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2012年6月8日调整为:6个月(含)为6.10%;1年(含)为6.58%;1-3年(含)为6.65%;3-5年(含)为6.90%;5年以上为7.05%。2012年7月6日调整为:6个月(含)为5.85%;1年(含)为6.31%;1-3年(含)为6.40%;3-5年(含)为6.65%;5年以上为6.80%
存款和贷款的基准利率是指导利率贷款发行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它是中央银行所使用的货币政策调节社会经济运行和金融体系。商业银行将根据这一基准利率组合确定贷款利率。提高基准利率意味着减少信贷,降低社会流动性,增加信贷成本,减缓经济发展。
拓展资料
中国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化及贷款的原则
2015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降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相应调整其他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内利息金额与本金的比率。中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贷款利率直接决定了借款人和银行之间的利润分配比例,从而影响到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经济利益。贷款利率随贷款种类和期限的不同而变化,也与贷款资金的稀缺性有关。
贷款“三原则”是指安全、流动性和效率,是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按照安全、流动性、效率的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负风险,自负盈亏,实行自律。”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在预定的期限内收回贷款或在不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实现贷款的能力,以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求;
3.效益是银行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如果提供长期贷款,利率比短期贷款高,而且效益很好。但是,如果贷款期限较长,风险会增加,安全性会降低,流动性也会减弱。因此,“三性”之间的和谐是必要的,这样贷款才不会有问题。
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现行基准利率是2011年7月7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6.10%;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56%;③一至三年(含)6.65%;④三至五年(含)6.90%;⑤五年以上7.05%。(2)房贷为例: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评价良好,不同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有所差别,2011年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或1.05倍。从2012年2月开始,多数银行将首套房利率调整至基准利率。4月上旬,国有大银行开始执行首套房贷利率优惠。部分银行利率最大优惠可达85折。五年期限以上85折优惠后利率为7.05%*0.85=5.9925%2012年贷款基准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5.6%
六个月至一年(含)6%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6.15%
三至五年(含)6.4%
五年以上6.55%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加强与各国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协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际社会对我国更多参与国际经济金融事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们从国家战略利益出发,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全方位、多层次、灵活务实地开展对外金融合作,我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高。2012年,我们全力做好二十国集团(G20)机制下各项工作,深入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政策协调和规则制订。推动金砖国家合作走向货币合作和开发性融资等实质阶段。积极参与基金组织新增资源,推动落实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完善监督法律框架。推动扩大清迈倡议多边化资金规模。拓展与非洲、拉美及加勒比等地区的经济金融合作。稳步推进与港澳地区金融合作,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取得重要进展。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中国人民银行将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
2012年贷款基准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5.6%
六个月至一年(含)6%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6.15%
三至五年(含)6.4%
五年以上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