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会计处理与税收的差异需要调整的,如税收罚款,会计上是在营业外支出,但税收上是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实际列支超过税收准予税前列标准部分的调整,如税收上规定税前工资列支标准为月人均1600元,如企业实际超过1600元部分就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方面内容很多,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招待费、工资、福利费等等,无法一一列举了,你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是税收上规定当年可以税前列支或提取而企业尚未税前列支或提取的调整,如企业当年折旧未提足而补提的调整。但要注意是当年度(汇算清缴期限之前——次年4月底以前)可以这样操作,跨年度后是不能操作了,因为税收认定是纳税人放弃权利。
纳税调整增加额
减少额,是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时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是把税法规定和会计规定差异进行的调整,比如,企业列支的招待费,平时你可以实列实支,汇算时应按实际支付金额的60%税前扣除,且最高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0.5%,福利费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