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注明父亲和儿子三个人,母亲的名字没有,母亲还在世且有异议,母亲是有分割权的,母亲没有异议,遗嘱的第一顺序人是继承遗嘱人的部分,第一顺序人去世,第一顺序人的子女可以继承,如果第一顺序人不放弃继承,第二顺序人是不能继承的。
依据所述的情况分析,该房产所有人应该是“父亲和儿子三个人”,每个人对房屋有三分之一的产权(即处置权)。遗嘱留给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无权继承的。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过世,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