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单位的奖惩制度?

2024-11-08 1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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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规章制度在一家公司的地位和作用,等同于法律在一个国家的作用。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备的规章制度,不仅可以帮助公司规避作业风险、减少损失,还可以扩展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劳动所必须的一项制度,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劳动管理中,某些企业方面虽然注意制定规章制度,但不够注意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导致规章制度在合法有效性上存在先天缺陷,现简单介绍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类型(1)人事招聘与入职制度;(2)工时制度;(3)考勤制度(4)假期制度;(5)薪酬制度;(6)绩效考核制度(7)福利制度;(8)奖惩制度;(9)培训制度(10)安全制度;(11)保密制度;(12)人事辞退制度;(13)人事离职交接制度;(1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7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劳动者违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地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对企业的正常运作,规范管理劳动者的行为,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按上述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否则可能在法院审判中被认定为无效的规章制度:1、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订过程中。
应注意的是,上述的讨论、协商等均应保留相应证据如会场照片、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等。2、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规章制度的设定目的,权利义务职责条款应服务于制度的目的;确保权利义务责任一致,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必有责任;注意规章制度的开放性和激励功能,重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语言简洁、明白、通俗易懂,不产生歧义;条款清晰、前后一致、不矛盾,符合逻辑规律;对难以穷尽事项用技术性术语概括规定;明确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与其他规章制度的衔接;明确规章制度的解释和执行部门。
公司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除有规范性的规定外,必须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否则,公司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起不到实际效果。公司规章中可以规定的对于员工的处罚方式通常有: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或奖金、降级或降职、降薪、停工、辞退,等等。由于处罚往往触动了员工的个人利益,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因此,建议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建立在既合法又合理的基础之上。
就实践中发生较多争议的公司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分若干种情形对解除劳动合同加以规定:(1)单个严重违纪行为即可辞退。如规定:“员工不服从管理,殴打或者谩骂管理人员的,即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2)重复行为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予以严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3)一段时间内多次处罚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一年内累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罚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3、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公司规章制度公示中最应注意的问题是: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将规章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且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在工作场所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工作场所内的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4)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5)现在很多企业制定有员工手册,将公司的主要规章制度均收集在员工手册中,并向每一个员工发放,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公示方式,但应注意由员工签收员工手册。

回答2:

一、 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体系
这是企业实行奖惩的前提。
绩效考评体系应根据公司的发展,科学地设置机构和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进行岗位评价,然后根据岗位描述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主要是用一定的量化标准对人作出的业绩和效果进行衡量。它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般每年一到两次。绩效考评的第一步就要确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将考评指标设计成两大类,工作成果类和行为表现类。工作成果类:即员工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有无创造性结果等。行为表现类:即员工在执行岗位职责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和工作态度等。
现实生活中有些管理者往往对考评并不认真,原因可能是怕得罪人,从而回避矛盾,或因为考评标准不明确,而不愿意考评。如果对员工不进行考评或进行错误的考评,都会使绩效和奖惩脱离,甚至挫伤员工积极性,违背奖惩的初衷。所以,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尽可能地做到考评的科学化、可行性、时效性。
二、 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
这是企业最基本的奖惩手段。
薪酬与岗位、责任大小、业绩优劣等密切挂钩。通过薪酬的差距及浮动实施奖惩。企业经营者可以根据其掌管的资产大小、收益状况实行年薪制,把企业效益与个人经济上、职业上的风险联系起来。薪酬分配应体现20:80原则,即向企业20%的核心员工倾斜,有效体现薪酬的奖励职能。企业员工按月发放的固定部分可占40%-50%,其余部分根据绩效考评上下浮动进行奖惩。
在设计薪酬体系时,还应包括一定的福利。它是企业对薪酬体系奖惩职能的一种补充,以货币、实物及一些服务形式来表现。如津贴、休假、私人保险、使用公车等。
三、 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这是企业实行奖惩的重要手段。
这个要结合你们公司及行业,还有当时的情况哦。有奖励就有惩罚,关键在于合理。平时也可以问一些朋友的企业,看他们是怎样的,可以参考借鉴一下。较多企业会犯一个很致命的错误,惩罚的程度比奖励的范围要在,这样不是提高不了大家的积极性,也会加深怨念。合理、公正、可执行性即可。

回答3:

送友人(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