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当事人在起诉后,法院会在七日内通知原告是否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法院在立案后,会在五日内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原告会收到法院开庭传票。传票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只是规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该在六个月内审结(从法院受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