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事故处理大队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筹集救助基金;(二)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并依法垫付;(三)依法追偿垫付款;(四)其他管理救助基金的职责。
2、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向肇事者保险公司通知其先行垫付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金额。
提示:联系受害人亲属积极救助伤者。
自己垫付 保留发票 完事后找他报销 或者法院起诉
对方有保险,凭什么给你出钱?和车主没关系好吧,有事找保险公司
除非你比他狠,否则冇办法
没办法自己先垫付,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