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有效,一般遗嘱只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即可,本案中,虽然B和女儿有过矛盾,F还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CDE都是无利害关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假设他们都是成年的没有神经病的人,如果他们都是,则遗嘱不成立)。
2.女儿的理由不成立。遗嘱反映了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他愿意怎么分配他的财产由他自己决定。女儿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事先也不知道遗嘱的事情,但遗嘱仍然合法有效。
3.按照A的遗嘱分配其遗产
1、A立遗嘱时多少岁?A死后,G多少岁?这可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A死后G为成年的,遗嘱有效;G为未成年人为部分无效!
2、A父亲有权剥夺她的继承权。
3、村长B与她有经济纠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是立遗嘱前还是后?
但根据上述情况,有多位人证,应该会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