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诉讼法 案例题

2025-01-05 09:16:5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 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判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 这里错了。 刑诉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2 不正确, 根据刑诉司法解释247条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二审法院对甲改判比原判重没有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根据刑诉第一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回答2:

1楼正确。。。没必要补充了

回答3:

没话说了,都被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