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矛盾是一个模型学概念。如果两件事物在一件不存在时另一件一定存在,那么这两件事物就有矛盾。
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横向),主要与次要就是相对的特殊性;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纵向)。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描述矛盾存在的特点的范畴。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层含义:
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无处不在)
其二,矛盾存在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时不有——矛盾贯穿始末)
扩展资料:
要真正理解矛盾这一哲学范畴,就必须全面把握矛盾的“七性”,即同一性、斗争性、客观性、普遍性、特殊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
1.矛盾的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即矛盾的统一属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都包含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即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 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也有许多表述和表现形式,如相互排斥、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等。
3.矛盾的客观性。
矛盾的客观性是指矛盾是一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矛盾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正确把握矛盾的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前提。
4.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5.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6.矛盾的复杂性。
矛盾的复杂性是指现实存在着的事物都不是由单一矛盾构成的,而是由各种矛盾构成的复杂程度不同的矛盾体系。
其表现为: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矛盾,复杂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每一个矛盾还存在着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事物本身还存在着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等。
7.矛盾的不平衡性。
矛盾的不平衡性是指在由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中,各种矛盾的力量是不平衡的,这些矛盾的力量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理解矛盾的不平衡性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复杂事物中存在着主次矛盾,主要矛盾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则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矛盾哲学
哲学中的矛盾观:
一、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总述—— 矛盾有主次之分,两者同属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都是由于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引起的,都存在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在认识上和实际运用中容易将两者混淆。
区别:
1.含义不同。
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中包含多个矛盾,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个矛盾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这个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反之,不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其地位和作用不平衡,其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反之,处于被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就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2.二者提出的背景不同。
现实存在的事物往往是很复杂的,不只包含一种矛盾,而是一个由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或系统。主、次矛盾说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可“一种”矛盾;而矛盾主、次方面研究的是任何一个矛盾中的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关系,说的是“矛盾侧面”,只能叫做“一方”或“方面”。
3.从外延上讲,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所包含的“许多矛盾”相互比较而言的,而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相互比较而言的。比较的结果,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个,而次要矛盾则可以有多个;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方,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方。
4.并非一切事物内部都有主要矛盾。事物有简单和复杂之分,对简单事物而言,其内部只包含一个矛盾,因而无所谓主次。只有复杂事物内部包含两个或两以上的矛盾时,才有主次之分。而对于任何一个矛盾而言,它总是包含着矛盾的双方的,所以任何矛盾的双方都要分为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5.方法论意义不同。主次矛盾的原理告诉我们集中力量找出主要矛盾,才能找到解决复杂问题的重点、关键或中心,同时做到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原理告诉我们,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因此,人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主流,同时,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一定条件下二者还可能相互转化,所以也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
6.可以用来判断二者区别的一些重点词语:“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突出任务”、“核心问题”、“放在首要地位”等说法都可以判断为抓主要矛盾;“抓主流”、“辨方向”、“识大局”(分析形势)、“判断性质”、“占主体”等词语都可作为矛盾主要方面的识别依据。
联系:
1.都是讲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平衡的问题,都属于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2.主次矛盾都是矛盾体,因而其内部均包含着矛盾的双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它们各自的矛盾主、次方面。有时我们可以见到这样的一个说法:“主要矛盾决定着复杂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其实其本质含义就是说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这个复杂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3.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关系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
4.二者都要求坚持用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二、马克思哲学矛盾论
辩证法: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矛盾首先是物质的,其次才是意识形式上的反映--作为概念的存在。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
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它们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否定,以及在旧矛盾向新矛盾的转化中对旧矛盾的否定,都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 例如,如果没有A与B之间的冲突,就不会转化成武器矛,而有矛必然会有盾,矛盾之间不断相互否定,又相互促进其发展,现在演变成导弹与导弹防御体系的矛盾。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还必须注意:首先,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再次,不能把哲学上讲辩证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学习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于我们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矛盾是客观与主观的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中,也包括主观思想,矛盾只有被人的主观思想所认识,矛盾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拓展资料:
矛盾辩证关系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
内容原理:矛盾的普遍与特殊性辨证统一的。a.两者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b.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次序和工作方法,要求我们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辨证关系
内容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主要矛盾和次要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求我看问题、看事情既要善于抓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解决次要矛盾。
3.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辨证关系
内容原理:在事物内部居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4.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内容原理:两点论是指在认识复杂的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重点论是指认识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重点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
方法论:要求我们应该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主流,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
参考资料:矛盾观念-百度百科
矛盾-百度百科
矛盾观是用来分析貌似安静共生的事物的一种分析态度。
比如,商人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
商人和消费者的矛盾是永恒的:商人希望多赚钱,消费者希望少花钱。通过外力他们向任何一方无限制倾斜都是可怕的:要么商人无本万利,那么消费者便会消亡;要么消费者不劳而得,那么商人便会消亡。
他们是怎么平衡的呢?现实中通过消费者的价格比较,讨价还价,商人的成本控制,价格控制等等,双方共同的作用,才 营造出一条条熙熙攘攘,有买有卖的商业街。
这就是运动中的平衡。
首先要准确界定研究对象,避免肢解和混淆对象;
其次确定研究对象的内部构成和外部关系;
再次找出并区分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
最后区分对象内部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到这对象内部主要矛盾的决定性就成了秃子头上的虱子.
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会有不同的答案。矛盾与否,看你的出发点的。同一件事不同的人的看法不一样。比如有半杯水,渴的人说不够和,不渴的说够喝。因为立场不同。所以够喝与不够,并不矛盾。
个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