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2024-11-08 17: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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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答困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格列佛游记

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 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清团念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 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或握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 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爱的教育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么?,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感到很陌生的话,那么就请你读一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吧!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 安利柯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而引发了感想做的纪录。但是从中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
在安利柯眼中的世界里,“好人”和“坏人”有明显的区别。“好人”是善良,诚实,会尊敬他人的人.“坏人”则是会欺骗、邪恶;心 术不正;做错事不知道悔改,只会推卸责任的人。你看,是不是很简
单?所以我们要用一种更简单的眼光去看别人。其实人都是善良,纯真和温暖的,用另一种眼光看别人,看社会,这就是《爱的教育》教给我们的.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洛马格那的血》。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杂货店的孩子,由于赌博输了钱被奶奶发现了,奶奶语重心长地教导了他,并诉说了如何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孩子虽然嘴上没说,心里早已被打动。正在此时,一场噩梦降临,两个强盗闯入家中,一个用刀威胁老人,另一个抢了钱,正当他们离开时,老人认出了其中一个,那强盗立即要杀人灭口,一刀向老人刺去,孩子舍身护住了老人,自己却被刺中。强盗逃走后,孩子不顾自己的伤,还安慰着老人,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故事当中有高兴也有忧伤,有懂事也有调皮;有对先生和身边优秀人物的尊重和敬佩,也有对嫉妒者和以强凌弱者的不屑一顾与厌恶。“在学校里,无论什么阶级的人,都成了平等的友人了。”;“卖炭者的儿子与绅士的儿子平起平坐。”告诉人们意大利孩子在学校是如何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地学习与生活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许多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肇事者亲自承认错误。最使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小抄写员》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叙利亚的五年级学生,为了分担父亲工作上的压力,深夜悄悄地爬起来,替父亲抄写白天没有抄完的稿子,为贫困的家庭换得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刚开始,他不知情的父亲还以为是自己的抄写速度加快而高兴,可是不久便发现叙利亚上课打瞌睡,功课成绩也从头几名降了下来,不免对叙利亚感到失望。叙利亚自己也感到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直到有一天,父亲看见了深夜伏案抄写的叙利亚时,才恍然大悟,父亲一下子把叙利亚抱到床上,满怀愧疚地对他说:孩子,你辛苦了!爸爸错怪你了》”。
还有《扫烟窗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一些故事都令人潸然泪下。
读了《爱的教育》使我感受到一种纯真的友情,博爱的亲情。无私的师生之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亚米契斯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他在学校、校外的所见所闻,并且写成一个个很小的故事。让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份情感。充满爱心、献身教育事业的老师;对孩子关怀备至、拳拳之心的父母;清纯善良、活泼可爱、见义勇为、心灵高尚的小学生,还有那使安利柯永生难忘的小学校园生活。它会让你感动,让你读起来就好象在充满爱的海洋里翱翔。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阳光之爱可以熔化冰雪,春风之爱可以萌发草木,雨露之爱可以滋润禾苗······爱是无处不在的!这就是“爱”真正的含义
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我们梦想的天堂!

《老人与海》。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飘》读后感
作者:未知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回答2:

飘读后感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态裤念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纯伏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帆困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五分之一。十四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孟子》读后感

孟子的政治主张久久难以实现,他很着急。恰在此时,他的学生公孙丑变便把他与实现霸业的管仲、晏子相比,这更使孟子心中难受,但作为王者师的他有怒而不敢 发泄出来,如过他发泄出来,便有时他王者师的身份,于是他借增西发泄了心中的怒气,真是一举两得。一发泄了心中的怒气,二为自己的仁政、王道找到了借口, 何乐而不为。他看不起管仲、墨子的霸业,但他说:“以齐王,由反手也。”难道他不知到齐国能有今天,正是管仲、墨子的功劳,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公孙丑又问孟子:“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如此则动心乎?”于是孟子大谈阔论,从勇气谈到豪然正气,其实它真正想谈的就是他所谓 的浩然正气。公孙丑问道:“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正气。”“敢问何谓浩然正气也?”曰:“难言也……”孟子所谓的浩然正气,与他 的性本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真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娞矣。”孟子教化人们培养仁义之心和浩然 正气必须从日常生活中做起。正是由于这种思想的影响,有人走在路上连一只蚂蚁也不敢踩死,正是因为对这种思想的培养,大多数中国人骨子里就生长着仁义,这 恰恰让一部分小人乘虚而入。当今的世道就有这样的小人在大小的舞台上指手画脚,狐假虎威。我恨小人,因此我恨孟子所提倡的性善论。如果大家都有一点老黑格 尔的性恶论的思想,就不至于产生这样的小人了。
当然孟子有许多好的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公孙丑说:“然则夫子既圣矣乎?”曰:“恶!是何言也? 昔者子贡向孔子曰:‘夫子圣矣乎?’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教不倦也。’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圣,孔子不居——是何 言也?’。孟子非常谦虚,从不把自己看作圣人,孔子尚不敢自沉圣人,何况我孟子呢?这正是孟子伟大人格魅力之所在。我们缺少的正是孟子的这种人格魅力,在 学习生活当中,有一点成绩就夸夸其谈,自高自大。我要说:孟子尚不敢如此,何况我们这些平庸之辈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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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老伏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格列佛游记

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 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国王对唤册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 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和含宏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 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是一人)

回答4:

昆虫记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帆培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唤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和轿激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