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是否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得到补偿金?”:可行的途径有:先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没有效果再提起劳动仲裁。因为:劳动仲裁可能时间比较长,劳动监察大队按法律规定有查处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行为的权利,走这个程序也比较快,如果执法无效再去提起仲裁。
2、“正确途径是?”:以上两个都是正确途径,可以选择适用。
3、你可以要求的不只是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索要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或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首先你要做的是先把证据保全,例如合同,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你曾在这个公司上班的一切证据
其次你可以选择一个律师事务所,找一个律师与公司进行交涉,不过一般这个费用还是比较高的,一般不建议先找律师。你可以在找到律师之前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有了这个劳动仲裁你就可以通过其他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了。
我的建议,万般无奈是诉讼,最好不要走上法庭,在拿到劳动仲裁之后公司还是不给你钱的话就只能找一个律师,记住这个时候找的律师是起威慑,作用的,俗称是吓唬,尽量不要闹上公堂。 要是还是不成的话那就只能起诉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现在国家对劳动保护方面还是很下功夫的,现在最多可以叫其停业,估计有律师吓唬下就可以了
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是支付相应的补偿.
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即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从多方面证明,如你手里的考勤记录、工卡、工资单、其他员工的证明等。
如企业拒不提供已收走的劳动合同则可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企业按你的工资双倍支付工资,即从2008年1月起每月应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
公司很被动啊!你去打吧,要有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没合同你找他要双倍工资
有合同多给你1个月工资,如果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再给你1个月的!
没给你补偿还要给额外补偿
有相关上班证据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