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进入公司,公司只我和签一个三年的劳动合同,这过期几年了,公司没和我续签,我今后有赔吗

2024-12-03 1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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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在合同过期之后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有。
①、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②、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回答3:

你是指双倍工资赔偿还是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双倍工资,没的赔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是经济补偿金,要看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劳动者过错,没得赔;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赔N,用人单位违法解除,2N.
N是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4: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以你这种情况虽然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是只要公司没有表示异议,即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今后如果发生什么事情是可以进行赔偿的。

回答5:

三年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要是已离岗。现在再提赔偿肯定没有。要是扔在岗,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