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2024-11-07 15: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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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无论谁写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约定的效力问题: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对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4、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5、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6、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回答2:

回答3:

有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回答4: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该协议受法律保护。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5:

170805127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2113,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无论谁写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约定的效力问题: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对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当承诺5261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各自财4102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4、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1653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5、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6、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