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一个月刚到试用期满,我提出离职,单位要求再干满30天才能走,请问如果不做满30天或者不做能否

2025-03-22 05: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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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您已经转正,按照规定,您的确需要再干30天才能离开。

否则,公司可以要求您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但必须对工资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没有工资,除非你不想要工资了就可以直接走人

回答3:

急辞工也能领一部份工资。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