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已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