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问技巧[1]
公共关系谈判的过程也是沟通的过程,在沟通中如何“巧妙”提问才能有针对性,才能方式得当,都需要讲究一定的技巧。发问的技巧有很多,例如利用选择式诱问,往往以“能不能”、“可不可以”等形式出现。这样发问,限制了对方回答问题的范围,使其无法含糊其辞,从而使观点明朗化。利用假设式诱问,是谈判者在假设某种有利自身的前提下一种故意的发问形式,它往往可以使对方麻痹大意。隐含式诱问,是谈判者将难以使人接受的观点隐含在问话中的一种故意发问,其表现手法更高明。
2、答复技巧
公共关系谈判人员要使自己的回答巧妙,令对方心服口服,除了要具有广博的知识外,必须做到回答问题时,思维要有确定性。如果你想让对方明确地知道你的回答,其技巧是简洁;谈判者的回答不能含糊其辞,叫人捉摸不定;不要彻底地回答对方所提的问题,答话者要将错就错,将问话者的范围缩小,或者对回答的前提加以修饰和说明;回答问题时要严密,滴水不漏,减少问话者继续追问的兴致和机会。
3、叙述的技巧
叙述与回答的差别在于:叙述不一定要针对提问而言。即使对方不提问,谈判者可以根据需要介绍一些情况。谈判者在叙述时应注意对方注意力的变化,尽量充分利用对方注意力集中这段宝贵的时间,把重要的问题阐述清楚。在叙述时,谈判者如果无法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一般都应给予解释。这样做的理由,一方面可避免各方对于专业术语理解的差异,另一方面可为以后的谈判再次引用该专业术语打下基础。
4、幽默的应用
在谈判活动中,幽默有助于创造和谐的谈判气氛,可以使批评变得委婉友善,有利于避免尴尬,可以增加辩论的力量,避开对方的锋芒,并为谈判者树立良好的形象。因此,在谈判桌上,应尽量应用幽默这种特殊的技巧,但注意轻重场合。
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