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可以拘留吗

2025-04-13 14: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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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造成他人轻微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拘留,如果双方和解,一般会免于行政治安处罚,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轻微伤属于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实行治安拘留措施。

回答3:

可以治安拘留,不构成故意伤害,不能刑事拘留。

回答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