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政府发的宅基证,地基建好后未继续建设已超过2年,是否属于无偿收回的范畴?

2025-03-26 10:50: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您好 你说的问题 依据我国现在法律规定 所谓的2年 是指大面积的闲置空闲工业土地 如果没有使用 对国家土地的资源会造成不当的毁坏 而农村宅基地 即使闲置2年 并不属于无偿收回的范围 因为 农村住宅用地 取得了合法的使用权 使用期限是70年 没有建设 国家也不因收回  望采纳

回答2:

宅基地不属于企业或组织机构要占用的土地,这是不可以被收回的。。.2.:与地方有关系,例如北京,广州,或特区等等地方在法律上有特殊规定可能有这种法律条文。你要知道现在土地贵的要命,政府当然想法子多弄写土地了。既是法律上还是你的呢,但是面对政府你只能选择也必须选择唯一不想选择的无奈吧。

回答3:

不会收的。2年闲置土地只针对国有出让的土地。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在回收的范围内。

回答4:

不属于收回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