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依法维权!因为辞职是不需要批准的……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到期即可办手续走人,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辞职通知单位就可以,不是单位批准可以要求单位补发扣除的工资没办法协商可以去劳动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去劳动局告他,这是属于劳动局管
手上有离职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