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去民政局离婚了,有外债,而且男方给女方十万块钱,但是数据条子上都是男方的名字,女方还钱吗

2025-03-26 0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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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去民政局协商离婚,所有夫妻都要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中会对夫妻外债处理,男方给女方十万元等事情都会有详细记载。

(3)如果没有详细记载,并且离婚协议中有欺骗行为,在离婚协议签署一年内,可以向法院审请重新修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

(4)根据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2:

在你们还是夫妻期间借的外债,大多数情况下是要你们共同还款的。

回答3:

资产和负债都是共同的,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