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与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有关。
两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称,根据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市场价格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自2007年8月1日起,对三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进行调整。
十几年来首次调整
此次调整具体标准为:
铅锌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20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8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3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0元。
铜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5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5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元。
钨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9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8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
“从1993年开始征收资源税以来,铅锌、铜、钨的资源税标准还没有大幅调整过,其中一段时间还实行过税收优惠。”安信证券行业分析师衡昆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
根据1993年12月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上述几种金属矿产产品的资源税标准每吨分别是:铅锌一等4元、二等3.5元、三等3元;铜一等1.6元、二等1.5元、三等1.4元;钨三等0.6元、四等0.5元、五等0.5元。
就目前形势看,行业价值重估正在酝酿,也许调整将持续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建议不要过多介入相关市场,毕竟矿石价格一直是大涨大跌,很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