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先呼吁广大基层劳苦工友们,大家都来看看!,无耻的剥削劳苦工友们的血汗钱,竟如此的明目张胆,肆无忌惮!更呼吁有相关媒体报到的人员来一线了解实情,披露类似企业的嘴脸,还劳苦工友一个公平,自愿,安宁的工作环境。有同感的顶上!!在此先谢谢愿意挺身而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大虾们! 或许已有不少工友前后都遇到过类似的现象,可能是敢怒不敢言,或是投诉无门,或是对法律的无知,促使了企业这些的手段一次次得逞。反正个人是深受其害,废话不多说了。还是先听听故事吧! 这不前一段时间在深圳龙岗人才市场忙碌了半个月(相信在深圳的求职者肯定是深有体会),终于面试到一家敦贸实业有限公司担任品质课长的职务,经过了两次复试,终于获得了录取电话,别提当时那股兴奋劲了!然而那才是杯具的开始! 接到录取电话的当天下午,就迅速的转过几趟公交车赶到公司,开始办理入职手续。首先人事文员就抱来一大叠的文件(入职必填文件)1、因个人原因不办理养老保险。与公司无相关责任,2、因个人原因不办。。。3、因个人原因不办什么等等。什么社会责任,员工福利啥都没有,反而都是个人原因不办的,全部必须按上手指印,并且写上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签名按手指印。最后拿出最可恶的工作协议:7天内离开公司无工资(包括自离和辞职、辞退),3个月试用期,未做满3个月试用期全部按深圳市最低标准发放工资。这些对于一个刚入职的求职工作者来讲,无疑是胁迫的。不按要求做的话就意味你没有了这份工作。在此,我有一个大大的问号:企业胁迫员工签订的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接着开始工作了,上班时间(大家仔细瞧瞧,我们这些最低层的劳苦工友是怎样为这些可恶的企业卖命的)早上8:00-12:00 下午12:30-17:40 晚上加班18:00-22:00点,最早22:00点下班。管理人员加班都是义务的免费的。一天之间除了中午和下午吃饭有20分到30分的时间外,一直都在上班。20分钟吃饭都要匆匆的,而且要小心点,不然被噎住。呵呵呵。。。这里就不多说了。 后面才知道这家公司针对管理都是28天制. 28天制基本上可以理解为没有星期天休息的是吧。哎,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这些无理都忍了吧。按着要求没命的开始工作上了。每天中午不休息,晚上加22点,好不容易坚持了四天(星期五开始上的,到了下个星期一的晚上,我接到通知:说领导认为我不适合这个工作,明天就不用来了。第二天办离职手续,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