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要看当地的政策的。中央最新的文件是机关离休干部去世后,抚恤金为本人去世当月基本离休费×20个月。但是企业离休干部就要看当地是否参照机关、事业离休干部执行。因为企业离休干部领取抚恤金的方式跟机关、事业的有所区别。像我所在的城市,就是参照机关、事业离休干部的待遇,企业离休干部去世后,在领取社保的抚恤金后,按照高不扣,低补足的原则,对比本人去世当月基本离休费×20个月,跟社保领取的抚恤金比较,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足。但并不是所有城市的企业离休干部抚恤金都列入财政解决,那样就有可能得由企业负担,这样难免出现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由不补的。
另外——
民发〔2007〕64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国家机关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休费为基数计发。
离休干部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离休干部丧葬费怎样规定的?
一般能领取到生前工资的20个月以上的丧葬抚恤金补助金,(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