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特殊法和一般法是不平等的。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新法和旧法的关系是:是旧法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所以要立新法或则修改旧法来代替旧法。执行新法,旧法自然就失效了。所以说,特殊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这是解决特殊法和一般法,新法和旧法之间规范。不是解决平等法律之间冲突的规范。
先选择新法,然后选择特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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