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属于现役军人(武警)且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军官》、《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址证明(部队驻地),暂住人口的还需暂住证其复印件(A4纸复印)或暂住户籍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4、军队、武警驾驶证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当包括《车辆驾驶证请领(申请)报告表》、《驾驶员登记表》(应为计算机打印、照片加盖钢印)以及最近一个审验周期的《驾驶员审验表》。确因部队原因无法打印《驾驶员登记表》的,应提交由部队驾驶证核发机关开具的书面证明。
5、三张白色背景的彩色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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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驾驶证换地方驾驶证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