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过30天然后被放了取保候审,也没有开庭就不了了之,没有犯罪记录。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还要经过法院审判,如果法院作有罪判决就有案底,如果作无罪判决就没有案底。具体分析如下:一、所述情形,属于在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侦查的案件,现在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二、这说明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案件的最终结论尚未出来。有几种可能的结果:1、当事人无罪,撤销案件;2、公安机关最终无法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依疑罪从无原则,撤销案件;3、证据不太充分,但公安坚持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决定不诉,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退回公安并建议撤案,或决定起诉;4、证据确实充分,法院最终判决有罪。三、无论是上述何种情形,公安机关都会有记录在案。如果说的“案底”是指上述情形,案件只要是立案侦查了,那在公安机关一定会有相关的卷宗、记录,那就是有案底的;我们通常说的有案底,其实是指“前科”,即指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最终没被判决有罪的,都是属于没有“案底”。一件案子立案后,侦查机关一定会有相关的记录,形成一定的卷宗材料,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在相应的卷宗里都要有如实记载,现在办案自动化了,相应的电脑里也会有登记,这都是很正常的。不过,只要没有被法院正式的生效判决认定有罪,都属于无犯罪记录。这跟侦查机关有相关记录是两回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昌瞎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巧宽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耐宽空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没有,犯罪记录只在经过法院判决有罪才有。
这样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数扮、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薯猜灶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兆橡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只有法院判你有罪你才有案底
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