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待岗其间能找别的工作吗?找了工作,原公司是否

2025-03-25 0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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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先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任何一个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支付补偿,反而要求劳动者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